各学院、直属系:
为增强我校学生身体素质,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,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,根据《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﹤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﹥的通知》(教体艺【2014】5号)以及《关于2019年落实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》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函》的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2020学年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试对象
随堂测试:2020、2019级已选公共体育必修课的学生。
集中测试:2018、2017级全体学生。
2020、2019级未选公共体育必修课的学生。
特别提示:因今年启用新测试设备,被测试者须携带身份证进行电子认证,否则无法进行测试。
二、测试项目
性别 |
测试项目 |
男 |
视力、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立定跳远、 坐位体前屈、50米跑、1000米、引体向上 |
女 |
视力、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立定跳远、 坐位体前屈、50米跑、800米、仰卧起坐 |
三、测试时间
测试校区 |
测试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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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校区 |
10月17日、18日、24日、25日、31日; 11月1日、7日、8日、14日15日、21日、22日 |
广州校区 |
11月29日;12月6日、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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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专业测试时间详见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时间安排表》(附件1)。
检录时间:测试日上午7:50-8:10,下午2:15-2:35。迟到者不予安排当天测试。
测试地点:广州校区:生活园区篮球场
东莞校区:足球场
如遇极端天气,未测项目可顺延至下一个测试日。
四、免测与缓测
1.免测
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需申请免测:凡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等主要器官及部位有疾病者(如心脏病、哮喘、肺炎、甲亢等)、患有慢性病者、身体残疾者、以及经医生诊断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者,需到正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,持相关证明,按规定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提交病例和诊断书的复印件(需出现医生不建议剧烈运动等字样),交由体育系审批。经体育系核准后,可允许该生免予本年度体质健康测试。
2.缓测
因公、因私、因病(不宜剧烈运动的急性疾病,如急性肠胃炎、感冒、发烧、关节或肌肉炎症或损伤者等)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年度体质测试的同学,需填写缓测申请表(附件3),由院系审批,体育系核准,方可参加缓测。
缓测时间:11月22下午2:15-2:35(东莞校区)
12月19上午7:50-8:10(广州校区)
3.接受免测、缓测申请时间
10月12日-11月22日(请于测试前三天前往办理,上午08:00-11:30下午14:30-17:30)。
广州校区:教学楼B204,庄老师
东莞校区:诚意园南园8栋一楼,崔老师
五、测前训练
1.学生在测试前应积极参加锻炼,自我感觉身体状况良好,建议每周参加四次400米慢跑,一次1000米慢跑,每人测试前练习次数最少达到两周以上。
2.在操场可以通过加速跑、折返跑等方式练习50米跑。
3.在宿舍区域可以通过俯卧撑练习上肢力量以提高引体向上的成绩。
4.通过压韧带提高坐位体前屈的成绩。坐位体前屈需要的柔韧性是小腿和大腿之间后侧韧带的柔韧性,首先是膝盖正后侧的韧带柔韧,通过练习勾脚正压腿可以拉伸开此处的韧带。其次是小腿和大腿后方的肌肉群,也是可以通过勾脚正压腿进行拉伸。然后就是臀部肌肉和韧带的柔韧性,可以通过盘腿前压的方式拉伸。最后是背部的肌肉群拉伸,需要靠体前屈来练习了,注意练习的时候不要弯腰,腰要挺直。
5.通过蹲起和蛙跳等形式练习下肢力量以提高立定跳远的成绩等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受试者需提前10分钟到测试地点集中检录,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依次参加测试。
2.学生在检录时需签署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〉测试知情同意书》(附件4),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测试方可参加,如有隐瞒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3. 受试者在测试期间必须全程携带校园卡和身份证,无证件者不予测试。
4.视力测试为裸眼测试,测试时不得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。
5.受试者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,着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。
6.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,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,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、合理的休息,不在熬夜、感冒、发烧、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,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,可依程序申请缓测或补测。
7. 受试者在测试前应自觉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,不宜空腹测试,测试期间可自带面包、巧克力、糖水等随时补充体力。
8. 在测试过程中,如出现身体不适,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。
七、要求和规定
1.学生参加测试时务必携带本人校园卡及身份证,证件不齐者,不能参加测试。
2.诚信参测,严守纪律。严禁代替测试等作弊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照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》严肃处理。
3.体测成绩管理与规范。
(1)学校将制作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》,把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,并以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生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。
(2)学生毕业时的测试成绩和等级,按毕业当年学年测试成绩总分的50%与其他学年测试成绩总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进行评定,测试的成绩达不到 50 分的,按结业办理,发给结业证书。
(3)因病(残疾)申请免测的学生,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。
八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
见附件5。
附件:
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时间安排表.xlsx
附件2 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.docx
附件3 暂缓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.docx
附件4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知情同意书.docx
附件5 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大学篇.docx
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.doc
体育系
2020年9月29日